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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712期公告
公告项目内容:

 

      受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委托,定于2017年12月11日上午9:30在本公司拍卖大厅公开按现状净价拍卖: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1995)海南法执字第63-11号、(1996)海南法执字第60、61、62-1号《民事裁定书》确定委托方享有的权益,即位于琼海市加积镇的原“南华鞋厂”厂房和土地权益,不含设备部分。参考价:3000万元,竞买保证金:1500万元。下列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拍卖标的: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标的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以及现行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竞买的其他主体。

      标的展示及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2017年12月8日17:00止,以款到账为准。瑕疵告知:琼海市国土资源局已将土地证号为海国用(93)字第398号(面积为25176.66平方米)列入涉嫌土地调查对象,该土地使用权存在被政府无偿收回的风险。

      有意者,请于2017年12月8日前到我公司了解详情并办理竞买手续。

      地址:海口市玉沙路19号城中城A幢4楼

      电话:0898-31355988    13707589398

      网址:www.typ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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